七月一日就要正式上路的房地合一稅2.0,打從民國110年4月9日三讀通過至今,兩個多月的時間,讓多少屋主跟多少仲介忐忑不安阿,因為究竟預售屋課稅會是以簽約日為主還是換約日為主,遲遲沒有訂出施行細則,眼見明天就要上路的新稅制,終於在今天6/30日五點多的時候,壓線上架了。
若振豪的國文解讀能力沒錯的話,預售屋課稅標準會是以買賣雙方簽約日為基準,也就是說在6月30日以前完成雙方簽約的預售屋,都是以房地合一稅1.0的規範來課稅,將淨利潤列入次年度的綜合所得稅計算,這一個月來振豪打了無數通電話到不同的國稅局分局詢問,打了無數通電話詢問多位代書以及有力人士試圖提前取得規範,人生難得有幾次機會這麼熱烈的想要對一個事件追根究柢,真的佩服我自己啊!! 我是熱血房仲 我叫林振豪,買屋賣屋請記得委託振豪喔 0982950630 ,接下來就把申報要點的全文分享給大家,有興趣研究條文的朋友們,又有功課可以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