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急切的電話鈴聲響起,電話中傳來「振豪阿!! 我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公文,怎麼辦!!!」
國稅局這次是來真的,而且不光是針對雙北市,而是全台灣都清查,不過台灣建商這麼多,從何開始,樹大招風,當然是又大又知名的建商首當其衝,目前為止確定椰林建設已經是清查對象,而富宇建設、昌益建設等這些推案量大的建商應該也逃不了,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但又如何查起呢? 據了解只要建商有換約紀錄的持有者,先發函通知買方,請買方提供購買資料,再發函通知賣方,請賣方提出成交資料,若有換約但卻拿不出中途買賣資料的話,則以買賣預售合約上的成本價來計算,所以曾經跟人家買轉手屋卻沒有透過代書或者白紙黑字寫下買賣價格的朋友們,在未來轉賣的時候就可能多負擔原本屬於第一手屋主應該付的稅喔。
紅單的部份現在則尚未聽到被查稅的狀況,或許紅單的資金流向多了那麼一些模糊空間,所以追查上較困難,但不論如何,還請各位看倌多加留意國稅局的動態吧! 盡量避免使用一些旁門左道的”節稅”方式,免得被認定為蓄意逃漏稅的話,除了補稅另外再加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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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實價課稅 先拿豪宅開刀
房屋交易所得標準增列「豪宅條款」 |
去年出售豪宅賺大錢,今年難逃被課稅!財政部昨公布,去年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新增「豪宅條款」。如果去年賣豪宅的售價被國稅局掌握,但卻無法證明取得成本,國稅局會依房地比算出房屋售價占比,推計售屋所得為房屋售價的15%。也就是說,即使國稅局無法舉證成本,還要「實價課稅」。
推計獲利率8%至48%
在各地區售屋所得推計獲利率方面,台北市僅分兩區,符合台北市政府「高級住宅」定義的售屋所得推計獲利率為48%,其他則為42%。其他縣市則按地區細緻分級,售屋所得推計獲利率最低8%,最高33%。並希望透過地方政府調高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的方式,提高稅基,讓售屋所得趨近實價課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財政部依央行標準,訂出雙北市房屋售價8000萬元以上、其他地區房屋售價5000萬元以上,為「豪宅」的定義。統計101年8月至102年6月實價登錄的資料顯示,雙北市出售價8000萬以上豪宅共780件,其他地區5000萬以上的豪宅共716件,共有1496件交易案件。
另外,財政部也發文各地方政府,請地方訂定自住及非自住房屋稅差別稅率及調高房屋標準價格,否則將扣減中央補助款。
張盛和表示,新公布售屋所得標準增列「豪宅條款」,請地方政府提高房屋稅稅基等,這是「踏出實價課稅的第一步」。
反應行情 標準可調整
張盛和強調,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但房屋交易所得要核實課稅。針對豪宅,若國稅局只掌握到售價,就要按售價的一定比例來推計課稅。若原始成本及售價都無法掌握,才用房屋評定現值與推定的獲利標準來報稅。財部每年會依各地房地產交易價及漲幅調整獲利率,以反應市場行情。
財政部表示,過去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來推計所得,核定所得金額偏低、離實價太遠,又擔心影響層面太大,因此本次僅以豪宅為首批適用對象,未來將視辦理成效。
有賺錢就繳稅很OK,為了逃稅被稅才真的是得不償失!